被AI不雅造黄谣大学生发声 艰难维权路
被AI不雅造黄谣大学生发声 艰难维权路。大学生小刘近日向《上海法治报》反映,自己在哔哩哔哩平台遭遇AI“造黄谣”侵权。一段拼接了他本人照片与AI生成不雅画面的视频,在平台上传播多日,点击量破万。小刘经历了反复申诉才将视频下架。
阳光帅气的小刘是一名高校大学生,在抖音等视频平台分享健身日常,积累了近2万粉丝。3月初,有粉丝私信提醒他在B站上出现了一条以他为主体的不雅视频。该视频标题为“准地理老师秀身材”,发布者名为“汤姆猫鸭”。视频前半段用了他在视频平台发布的个人照片,后半段则通过AI技术合成了他的不雅画面。小刘发现时,视频点击量已达1.2万,评论区充斥着露骨言论,让他感到非常气愤和害怕。
发现被侵权后,小刘第一时间尝试通过平台举报下架视频,但维权之路并不顺利。他拨打400电话要求立刻下架视频,却被告知只能通过APP内的举报渠道提交申请。3月7日晚,小刘以“色情低俗”为由举报该视频,B站社区反馈“已收到举报,将会重点关注该账号”,但视频依旧正常播放。无奈之下,小刘以“损害个人名誉”为由再次举报,并反复催促客服加急处理。经过多次举报,3月8日下午,涉事视频终于被下架。
视频下架后,小刘继续以“侵害个人名誉”为由举报,要求封禁该账号。但客服审核后表示,该账号未达到封禁标准,只能下架视频,后续会重点关注。B站相关客服专员表示,接到小刘的举报后,平台已经第一时间将相关视频删除。记者搜索涉事账号发现,该账号已经查无此人,可能是账号主人自行注销。
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,利用AI技术伪造他人不雅视频、实施“造黄谣”侵权的案例近年来频发。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建律师表示,此类行为已突破道德底线,更触碰法律红线。从民事法律角度看,这属于多重人格权侵权,包括肖像权、名誉权和隐私权。从法律层面看,这不仅构成民事侵权,还可能构成犯罪。按照相关司法解释,传播淫秽视频点击量达1万次以上,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,无论是否牟利,都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此外,公然借助伪造视频侮辱、诽谤他人,符合法定情形的,还可能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。
为了维护自身权益,小刘曾前往当地公安局报案。警方建议他起诉涉事视频发布者,但需平台提供该发布者的个人信息。B站客服人员表示,对于用户调取相关信息的需求,建议联系法院,法院提供协查函直接寄送至B站,平台方面进行核实后,会将信息提供给法院,但不会直接提供给相关个人。这类案件虽然构成侵权并无争议,但维权的时间成本非常高。自从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出台后,各平台不再直接向受害人提供侵权人个人注册信息,需要受害人先起诉至法院,再通过诉讼或调解程序获取注册信息。这个过程耗时越来越长,进一步加剧了受害人的维权困境。
小刘坦言,他刚通过了研究生复试,目前正处于公示阶段。经历此次侵权事件后,他将自己视频账号中的所有视频全部隐藏。他认为,现在AI技术这么发达,如果有人再用这些素材伪造不雅视频,并不是什么难事,他真的怕了。
针对这一问题,陆建律师提出三点建议:第一,法院可针对人格权侵权案件开通诉前调查令绿色通道,对证据充分的案件,无需进入冗长诉前调解,直接授权律师持令向平台调取侵权人身份信息,省去多层流转环节。第二,建议建立司法与平台的快速对接机制,简化材料核验、技术核查流程,避免反复沟通耗损时效。第三,将此类投诉、举报纳入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内,受害人在平台投诉的同时,可直接向就近的派出所举报,由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平台调取侵权人的注册信息及行为记录,形成跨部门的快速响应机制。